我浑浊的血液里流淌的永远是死亡的奇迹,在一个混沌的世界蔓延,那些黑暗只是我舔出了冰碴的伤口,绽放在无人知晓的垃圾场,像十九世纪的阴霾和亘古不变的堕落。有些是生灵涂炭的血渊,裂口正对着千里之遥的天堂;有的是惨绝人寰的罅隙,流走了所有惨绿的时光。暗夜、血流、沉默、孑然,属于我们的,或许还有唯一的毁灭,唯一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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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ahysteria @ 2989-10-02 12:45

老摇滚与新生代

首先,我承认自己是个跟不上“时代潮流”的人,对于“新事物”,我不是全盘否定。我只想谈谈近年来的摇滚音乐,仅从我所了解的范围发表一下我的看法。我写这篇文章,也不是为自己的落伍找借口,只是想怀念一下那些经典的声音。怀旧而不守旧,这是我的基本立场。

我知道在如今的信息时代,CD销路缩水,数码音乐滥觞,新人层出不穷,各种花拳绣腿令人眼花缭乱。以Arctic  Monkeys等为代表的乐队我不讨厌,甚至听他们的歌我能够实实在在地感到一种青春的活力激荡、冲撞,真诚而美好,我会觉得自己还年轻,还可以年轻,还有资本在8090前的夹缝中挥洒一丝少不更事的嚣张和不知所云的叛逆。

然而,我想说,这一类的“新”,是一种表象。形式上都无法称为脱胎换骨的创造,更何况实质。摇滚音乐的精神内在是围绕着一个你我均无法准确描述的核心浮动游离的,但最基本的,爱、自由、解放、坦白和反抗禁锢心灵的腐朽。

腐朽不会长命百岁,摇滚在发展中的创新、继承和自我反思,却毫无疑问地确定其永生不老的地位,永远成为时代的先锋,从它诞生之日起。

我知道许多乐迷对“老摇滚”的态度——忽视、不屑,或者干脆将它视为木乃伊。相反,新金属、EMOGrindie等新生事物成为他们心中摇滚以至音乐的代名词。每一种音乐风格的产生都是音乐本身的前进,但融合与创造相比,哪一个更重要?虽然两者都可以叫做“创新”。把AB融合创造出C,这固然了不起,因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加号或层叠所能完成的。但过去曾经用灵感,用信念,用一种永无止境的创造谨慎开发出AB的人们,似乎更有资格被铭记和赞扬。

所幸的是,The BeatlesLed ZeppelinPatti Smith还没有被太多人遗忘, Roger McGuinn的十二弦吉他,Ian Curtis的黑暗唱腔和David Bowie的华丽摇滚在历史的尘埃中依然鲜活。过去的时代,过去的人,那些曾经横贯天下的声音与色彩却在越来越庞大的摇滚迷群体中淡化成古董。

The Beatles 

Led Zepplin  

Patti Smith  

The Byrds

Joy Division  

David Bowie

 

我们不应该固步自封,但在所谓“发展”,“繁荣”的同时,难道不应该在光泽黯淡的唱片封面和细密孤寂的唱片纹理中发掘出一些真正不朽的乐符和常开不败的精神之花吗?我不主张单纯地怀旧、复古,但发展和创新的同时吸收原有的精华和那些经久不衰的优秀成分,这才是真正的进步。

经典的魅力在于它的单纯和永恒,它才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艺术宝藏。今天有人笑话你还在听Janis Joplin,他听的乐队如何红遍全球。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后,某些人家里的机器(不是CD机,是我们想象不到的什么新玩意儿)还在重复珍珠的传说,而他所痴迷的,曾经风靡全球的那个乐队,或许已成为不复存在的云烟,在昙花一现的短暂后沉入深渊。

Janis Joplin

封建专制该遭天打雷劈,但古典音乐却平稳安详地存在。

所以,我向Johnny CashJeff BeckNeil YoungJohn LennonJim Morrison等伟大的开路者致敬。那些听着去年才开始火热的新潮音乐,听着今年才发行的新专辑的乐迷们,似乎可以静下心来回想一下摇滚前辈们的作品,那些缺少高科技录音的原始粗粝和他们最纯正的摇滚精神,或者耐心地听完几张花童时代的,嬉皮的,诗人的,布鲁斯的,后朋克的经典唱片……然后,你大概会为那些不屈不挠的老家伙们干杯,或者对现代的摇滚音乐产生一种更激进的认识。如果你觉得那些活力四射、琅琅上口的歌曲已经把你感动得痛哭流涕、心潮澎湃,那么请你去听The ClashThe SmithsPink Floyd The Velvet Underground,他们的诗性和无畏,执著和纯粹……

Johnny Cash  

Jeff Beck  

Neil Young  

John Lennon  

Jim Morrison  

The Clash  

The Smiths

Pink Floyd  

The Velvet Underground

当今的摇滚乐不可谓千篇一律的单调,反而是多元化的。新声夺人已经司空见惯,在某种程度上蒙住了听者的双眼,让他们忘记了那些经典的存在和意义。纵使Arctic Monkeys的唱片卖得刷新纪录,纵使Johnny Borrell的狂人狂语和媒体效应已经能够和Britpop黄金时代的Liam Gallagher相“媲美”,然而他们领衔的摇滚风潮却总是缺少了什么。对了,就是感动人心的力量。今日的摇滚,能打动人心的不少,能使人产生共鸣的不多。“交流”退化为“交谈”,丧失了心心相通的感情交融。感官上的距离前所未有地拉近,心灵与思想的触动却疏远了。

同样是爱情,物欲横流的滥俗在原始的纯情与激情面前显得麻木无趣;

同样是生与死的慨叹,浅薄的矫揉造作却永远不如淡然的低语或深思的独白一样真切深邃;

同样是抨击,见风使舵不经思索的反驳与良知和勇气凝结成的反抗宣言的力度相差甚远;

同样是摇滚,刻意与随意,浮躁与自省,商业与良心,物质与精神……

我说的不是指所有的新音乐,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那让我们产生摇滚的未来即将在它的掌舵下前进至前无古人的高度与宽度的一部分。

我不喜欢这个趋势和现象。也许是科技的发展速度太快,让新的伟人还没来得及出现就被甩在后面?不,是因为这种开创时代的摇滚音乐人再没有出现过,或者说貌似出现过而注定要被遗忘。

消磨了精神的摇滚不是摇滚。

我们在等待这样的人,对着不合时宜的事物勇敢地说:“No”,并终有一日全世界的人对着他相片上的眼睛和唱片里飞出的音符说:“Yes”。一个摇滚人最伟大的时刻,永远是他最真实的时刻。

怀旧、模仿、赞美与批评,这些都不是错。超越时代才能改变时代。而如今的摇滚乐,至少在我所了解的范围内,几乎都只是融进时代,在里面打转,间或有几声新鲜的呐喊,却无法超出这一无形的范围。

我是那样坚定地热爱景点的老摇滚。如果一定要在心中树立起“神”的尊位,占据着的一定是Bob DylanJoey RamoneJimi Hendrix,而不是什么NME50大摇滚英雄”名单中雄踞第二的Pete Doherty。这个时代无法造就真正的摇滚英雄。

Bob Dylan  

Ramones

Jimi Hendrix

但同时,我也是如此坚定地相信摇滚的未来。在已经过去的五十年里,Lennon是最伟大的摇滚人,那么在即将到来的半个世纪里,便很可能出现第二为改变历史与文化的伟人,像Lennon一样留名青史。

只是不会在这样的环境中,不会在这个无法超越经典开辟新路又缺乏深沉醇香的昔日气息的环境中。它热闹得有些散乱纷杂,却总有一种悬浮在空中的泡沫式的轻浮与缥缈。好在它不萧条,好在它还有无尽的活力与希望,虽然一段时间的冷寂往往孕育着即将喷薄而出的创举和光芒,但这段不甘寂寞的时光也暗含了更多颠覆旧制、改朝换代的可能性。

这个时代的摇滚,表面上百花齐放绚丽无比,实则缺乏底蕴,未臻成熟。你可以说青春当道是朝气,但架空、僵硬的形态却不被察觉地远离了摇滚乐最纯美的内核。

我不喜欢这个时代,但我相信它即将取得的辉煌。摇滚的黄金时代还会重返这个世界,因为它的精神永在。

回顾六十年代的猛烈,七十年代的激进,八十年代的强劲和九十年代的丰富,新世纪的摇滚乐有什么理由不踏着历史的馈赠继续攀升至新的高度?




 
Vivahysteria @ 2009-04-08 22:57

在访客您决定留下脚印或一走了之之前有必要了解一下我——Vivahysteria是个什么样的人。
精神病患者、妄想狂、幻想家、矛盾与理想主义者。永远怨怒,永远不知幸福的悲哀角色。
喜欢闻火药和风湿膏味,喜欢吃维生素胶丸和胡萝卜,喜欢E7和弦,喜欢昼夜颠倒,喜欢凝视我那似乎在不停地晃动着的两个唱片架自恋地傻笑并把它们想象成双塔。
热爱摇滚、古典、乡村、民谣,特别钟情于Britpop、Post Punk、Metal、Garage、Glam Rock、巴尔干和拉丁音乐,着迷于所有四三拍或八六拍的歌曲。
曾经喜欢写诗,现在主攻没有爱情的小说,因为这样的小说如今已成凤毛麟角而我又喜欢得难以自拔所以我自己写。我喜欢使用的一个短语是“就这样”,它让我感到忧伤又无奈。喜欢用病句写文章,觉得它们会溢出残酷而扭曲的病态美。
这些词给我灵感:patient、psychology、suicide、androgyny、syndrome……
喜欢画纤弱的男孩和英气的女孩,他们永远不会露齿而笑,有一种贯穿始终的忧郁。有人说我画的人,无论头型和衣服如何变化,都是同一个人。当他们问我那个人的性别,我只有一句话:“你认为对的就是对的。”
习惯用英文写歌词,在钢琴上即兴作曲,弹完了就忘,忘过后再弹出新的旋律。听中文歌的歌词比听英文歌费上几万倍的劲何况我又不喜欢,于是成了同学眼中的卖国贼。
认为世界上最变态的是某些学校,最美丽的是音乐。
沉醉于音乐、电影、文学、美术、足球撑起来的幻境中,不爱学习被唾弃为不思进取,无心争辩被歪曲为理屈词穷,不管它三七二十八(小时候背乘法口诀次次错),低头看,抬头听,披星戴“乐”,乐此不疲。
钟爱悲剧,迷恋“孽”字的笔画和意义,因为怀疑而读史,因为恐惧而躲人。
不相信鬼,但怕鬼,而心中却无鬼,因此对大部分非恐怖电影忠贞不渝。
3岁时第一次端坐在钢琴前按下中央C,可由于懒惰和不懂事至今没有一张考级证书;4岁时写下了迄今为止最古老的保存完好的童话故事,讲的是森林里的小动物们看病,其中有些先进的技术当今仍高不可攀;6岁时上小学,延续六年的孤独使我——一个在树下看蚂蚁、仰望天空,不顾其他可爱的小朋友们的欢声笑语的小学生习惯了那个善于给人灵感的词语;15岁被扔到外地上学,这个形影相吊的卷发女孩决定将自己的医生献给她热爱的艺术与美,即使她一直疾病缠身、不被任何人理解也命中注定永远不会大富大贵飞黄腾达成为父母的骄傲祖国的栋梁……我学不会那套虚伪、阴谋、见利忘义、趋炎附势,你可以说我站着说话,但我真的不腰疼。因为我问心无愧。这难道不是我的骄傲吗?谁说值得骄傲的只有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让我迷恋得忘乎所以的人有:Brett Anderson、Morrissey、Ian Curtis、Jim Morrison、David Bowie、Bruce Springsteen、Joe Strummer等等等,让我尊崇得五体投地的人有Marlon Brando、James Dean、贝多芬、王尔德、尼采、拿破仑、康熙等等等,最让我痛恨得咬牙切齿的人只有三个字的代号——伪君子。
OK,精炼地概括一下:我出生于“
六四风波那一年因而很不幸地沦为了“80后”而不是“90后”的一员,但我的心要年轻许多。我与伟大的Johnny Cash同一天生日,这给了我很大的追求音乐的动力。我的老家是以笑星赵本山闻名的“大城市”——铁岭,我想将来它也会因为我而更有名。我向往许多地方:伦敦、米兰、维也纳、布达佩斯、雷克雅未克、哈瓦那、旧金山……我总希望了解更多。
如果您能忍着看到这里,那么我感谢您,希望您在我永远装修不完的房子里好好溜达,make yourself at home and enjoy yourself!



 
Vivahysteria @ 2008-03-07 15:37

其实从昨天下午做了那几个颇为怀旧的问卷开始,我突然想到了很多和过去有牵扯的事……
比如这个被荒废了N久的博客。
我借着那些问卷再次浏览了以前看过的电影名单、甚至想一张专辑都要好久好久,更有许多论坛只注册了一次久了无痕迹……
也不能完全怪重装系统之后收藏夹里的网址不见了……
我怀旧的一大特点就是在网上搜索以前发表过的东西。
一是《老摇滚与新生代》,被无端转载了N次,让我觉得自己一点也没有原作者的感觉。
我也不很关注授权什么的,但那些标上了“原创”的帖子和日志让我看了十分别扭。
但我一点都不生气,觉得写得像玩一样,没太在意。
二是《黑血玫瑰》,写完后觉得很差劲的一篇小说。
因为很差劲所以没人希罕去转载,为数不多的几个论坛都是我自己注册后贴的,那时的马甲和现在“大行其道”的MetroAndro也是不一样的。
但是我今天偶然进去了黑殿论坛,发现竟然有人支持我,说些鼓励和积极的话回复。
真是好久没这样感动过了。
虽然最后一篇回复也已经过去一年多了……
于是我回帖道谢,虽然衷心希望它能就此永远地沉下去。
因为我觉得我写得不好。
其实扯到它,还不是因为现在的写作中需要找那种感觉么?
设定的摇滚笔调,还是它比较契合。
真的,我觉得它是我写过的最后摇滚风格的文章了,虽然不长。
而在新作中我需要重拾过去的感觉,每天除了摇滚和电影什么也不剩下的生活。
借此怀念高中时一个人住的晚上和下午,浸泡在艺术品中,那么惬意、滋润……
虽然现在活得也很潇洒,只是换成了动漫。
然而我早就决定,最迟在下学期回归“摇滚生涯”。
这一年的“爬墙”仍然很好,我觉得,至少今后的路宽了一些,不再只局限于虚幻、带着仅仅微乎其微可能性的摇滚和电影中。
至少我还可以接受动漫和文学。
虽然我不是很出色,但我努力到了。
虽然我很怀疑这个杂草丛生的博客真的有人看,但是还是写在这里。
其实我也没荒废,只是开的博客(或近似于博客)性质的东西太多,比如QQ空间、校内……顾得了这头顾不了那头~~


 
Vivahysteria @ 2007-08-27 15:01

我发现,离别,真的不像想象中那样简单。
昨天和DF在街上走,她为某人郁闷,我也不知不觉地替她难受,那种难受,不是自己遭遇什么悲惨的事时那求生不得求死无门的难受,而是柔软的、带着杀气的、安静而阴鸷的。
走到那条宽马路,我突然觉得心里空了。
其实,只是泡泡去了沈阳送亲戚,一共才几天时间,但我觉得整个城市都空了。而且后来DF还提醒我,上午还在同一桌吃饭的ML,下午就离开这个城市去上学了。
曾经看到一句话说我们喜欢某个城市,有时,并不是因为那个城市有多美,只是因为那里有我们喜欢的人。但当他们纷纷离开的时候,这个城市,对我,还有任何除了家乡以外的意义吗?
其实我早有过这样的锤炼,三年在外地上高中把我锻造成一个不想家的人。许多人都不相信,其实那三年我真的从来没有想过“家”——我住的房子,甚至不想我妈,但我想念这个城市,这个我所有的朋友们都在的小城。实际上,与其说是想念家乡,不如说是想念朋友。我也疑惑为何自己把朋友看得比家人都重要却任可被那些人说不孝。
当家乡成了一座空城,我还会想念她吗?
而我的梦想,和朋友们好上一辈子,真的只是梦想吗?
从此,为了我蔓延、淹没替代其他感情的友情,为了泡泡,为了幸福,我一定要努力,即使被迫做不喜欢的事,做不喜欢的工作,我任可,为了更大的理想。
大后天,当我也离开时,这座城市,会不会在另一个人的心里变成空城?


 
Vivahysteria @ 2007-08-12 17:42

八月,真是意味深长而又注定不会平凡的一个月。
上大学的人即将各奔东西,就像中考后的情况,只不过这次更远,更散,有些人注定会更孤独,而有些人正好相反。
吃了两个同学的升学宴,又拿出一下午的时间与初中同学一起说话。我不喜欢用“聊天”来形容我们那一下午的时光,我喜欢用一个质朴的词“说话”,我觉得“聊天”太浮躁,太轻佻,而回忆和它代表的一切一切都是那样深沉,虽然很纯真,也足够美好。
当时说了好多透着哀伤的话,可在这里竟觉得电脑键盘无能为力。
后来我们竟然真的回忆起了过去,当然是我这个最怀旧的人提起的,我没敢幻想得到大家的响应,但结果是,大家很有兴致地讲起了那些有趣的故事,而且我发现我的记忆力仍有很大的漏洞,虽然它已经接近极致了。当时我后悔没带红本,出门时的原因竟然是那个包已经太脏了。
不过终究还是有那么多回忆!
继续依着回忆凋零的轨迹活一辈子,不管对心灵是戕害还是拯救。可是你凭什么,又为什么对我那么残忍?
昨天我们嘈杂的笑声是最近几年最让我感到幸福的。
都说怀旧不会对人的心理或生活有什么积极影响,但我偏偏被它套牢了,或者说我遇见了它,就再也离不开。
回忆美得残酷,而以前我总是说,每个人都曾是天使的玩伴,而且我还在三个红本上都写这句话,写得如痴如醉。
现在,那些本子让我一半开心一半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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